为何会出现“地下出警队”?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这种用极端手段解决经济矛盾和经济纠纷的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其实地下出警队的现象,不仅仅是在湖南长沙,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湖南的雨花区,地处城乡集合部,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土建工程也较多,因此,工程上的经济纠纷也较多。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是一个利润比较高的行业,在这么高的利润,这么多的利润面前,人人都想分一杯羹,那没有分到的人怎么办呢,只有通过非法的手段把工程拿到自己手中。”
而这种利益上的纠纷,许多方面是一种微妙和不能公开,更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范围以内,因此,许多工程的承包人,为了解决纠纷,就行走在法律的边缘,聘请地下出警队来摆平纠纷。
“就是帮助过请他们的人顺利拿到工程合同。”
尹跃鸣,长沙市雨花公安分局法制办负责人,他结合许多案例,对近几年长沙市出现的地下出警队现象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并对这一现象有着自己的看法。
“(现在解决经济纠纷)一个是调解、协商,一个是诉讼,而诉讼的话,有些老板认为,诉讼过于麻烦,所以就不愿意走,有的老板甚至认为就是赢了官司还输了钱。”
所以一些经营者,在产生经济纠纷后就聘用地下出警队,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纠纷。
“而有些老板通过这样的一些方法确实追回了一些利益,这样就给有类似经历的人和当事人造成了错误的信息,认为这种方法简便,客观上就为这些出警队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
在长沙市看守所,记者从羁押的地下出警队的犯罪嫌疑人口中得知,这些出警队的成员,一般都为无业人员,如果有老板需要出警解决纠纷,他们能从中得到100至200元的报酬。
“一般的老板就是出去站墙子。”
“站墙子什么意思?”
“就是叫人站在那里。”
“为什么?”
“一般怕被人抢他工地。”
据了解,地下出警队所采取的方式,多数都是采用一种威慑。
“他在一种很短的时间内纠集这么多的无业青年到这种正常的施工地点来,形成一种人多势众的犯罪态势,影响了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他主要是透过恐吓,然后占势,人多势众,给对方造成一种心理的恐惧,来达到自己一种所谓的维权的目的。”
而对于逼债,为了逃避公安部门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则采取了一种叫做“看活牛”的做法。
“所谓看活牛,他就是把人的话,你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到底算不算非法拘禁,在具体的做法上存在着分歧。”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许多经济领域,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的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上,都有地下出警队的身影出现。而他们一些规避法律的做法,也时常将办案的公安人员,推向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在经济纠纷中)开始,他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所以他就占了这个道理,在当时,在现场就有些肆无忌惮,觉得我在理,这个问题又没人处理,甚至跟一些出警的民警都叫板,。”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地下出警队一般由专人负责接单,接单人通过与出警队的头目进行联系,然后由他透过电话和网络召集人员出警,而出警人员可以从雇佣他们的老板那里到底报酬,每出一次警通常的金额没有发生冲动为100元,双方有了冲突为200元。
“有的是发工资的。”
据这位犯罪嫌疑人交代,一般地下出警队人员参与经济纠纷,多数并不想发生冲突。
“出去站一下拿100元钱,就不打架,不存在打人,只防止自己不被打就可以了。”
“你上一次不就把人打伤了?”
“上一次他们也是有(打)的,他们也拿东西,对方都拿东西,但是他们不跑,两边都会受伤。”
而事实上,真正发生冲突,局势就无法控制,最后只能两败俱伤。
“老板有事控制不了,发生争吵就打起来了,就要打起来。”
“那你们也要打?”
“老板叫你去,没办法,肯定了。”
地下出警队的出现,不仅对社会治安形成了破坏,而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当地的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也让合法经营者心存顾虑。
“影响很坏的,人心惶惶,生意也经营不好,很多客商都不敢过来,怕安全受到影响。”
高桥大市场,是全国第四大综合市场,这两年经济发展迅速,经贸活跃,每年产值为300亿元,经济纠纷也较多,高桥办事处的吴平辉认为,地下出警队的出现,是经济活动中,一些非法利益的获取者的一种工具。
“请他来了难,使他要实现非法利益,本身非法利益的实现就会侵害到合肥利益的保护,肯定都是非法实现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经营者虽然利用地下出警队解决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润,但在实际中,受害者也往往是雇佣者本人。
“首先你老板根本无法对事情的后果有任何估计,这是第一,第二,对出警的这些人他们也会为得到自己的利益,不计后果,采取些过激行为,我们抓的一些雇佣者,也是老板,我们认为是组织者,自己应该这个事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他也是很后悔的。”
我们的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许多聘请地下出警队的雇佣者,也经常被对方的出警队砍伤,不敢报案,承担了巨大的伤痛,而且还要接受法律的追究,真是偸鸡不成蚀把米,既害人,也害了自己。
针对猖獗的地下出警队的活动,长沙市警方最近进行了专项打击活动。
2009年9月,长沙市公安局对城区重点市场、客运运输、房地产开发、城市改造、金融市场,进行排查,一举摧毁地下出警队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人,使许多市场,土地开发施工建设,货运集散地的经济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
“我们市非常重视,出台了一个打击地下出警队相关的法律的一个工作意见。”
张珂瑄认为对于地下出警队现象,司法机关首先要解决好日常的经济纠纷问题。
“要求我们政府的职能部门无论是经济纠纷的化解的手段,司法化解这一块,法院民事诉讼立案这一块,这一块能够加强对于这种案子的减少,能够达到一个指标的作用。”
“有人出警就肯定有人有难,有难可以通过当地社会的救助部门得以解决。”
而尹跃鸣则认为,解决地下出警队的问题,公安部门对于雇佣者的打击,使地下出警队丧失市场,则是重中之重。
“对雇佣者要加大查处的力度,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出警队经济基础,摧毁他的经济基础,没有人请。”
半小时观察:
在当前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用非正常手段去解决经济纠纷,象“地下出警队”这种“斧头帮”式的行径,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更毒化了社会空气,如果不能有效遏制,任其发展,我们社会的稳定和谐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狠狠打击。
话分两头说,另一方面,我们的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应该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守法经营者纾难解困,为解决经济纠纷开辟更多的渠道和提供更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地下出警队”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