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例子很多,让我忍不住想巴拉巴拉。
不是我不相信爱情,是没有理由可以说服我,让我们再继续相信下去。
例子一
一个朋友的故事
(注,文彩不好全当流水账看)
我认识的一个30多岁的姐,下文中就称呼为A。做妻子真是做的无可挑剔,可是老公(下文中称呼为B)还是有了三(C)。
从1997年说起好了,姐当时是美女加才女,温柔善良体贴。
B当时是一个穷凤凰,不过还算有点才气。
A和B是大学的时候认识的,A比B早毕业两年,于是A毕业后上班(一家还不错的公司上班)一直等B毕业,当时有很多人追A(这时候AB不在一个城市,而且还相距很远),但是A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
就这样,功夫不负有心人,等到B毕业后,两个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当时B感激地不得了,一毕业就和A结婚了。
说一下他们的婚礼吧,当时结婚的时候,没有钱,两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默默地去领了个结婚证,住在B公司给的单身职工宿舍。B做新郎穿的西服就是毕业的时候为了找工作买的一套西服,A更委屈,自己用大姑姐的一件旧毛衣拆下来的线给自己织了一件旗袍(姑且叫旗袍吧)穿着,就这样两个人回老家给双方父母见见面。算是结婚了!
开始的日子还是平淡的,AB的孩子,也是在住单身职工宿舍的时候,出生的。(好像住了有2年的单身宿舍)
不知道,以上算不算贫贱夫妻。
不可否认B凤凰还是有能力的,在公司不到10年的时间,当上了项目经理,现在已经在这个房价偏高的城市,买下了3套房子。
车子也换成了越野。可是日子好了,B却变坏了。有了小三。
可是可怜的A,现在还相信爱情,她经常和我聊天的时候说:这辈子很知足了,遇见了B��样的好老公。(听着真的而很无语了)
好像这种事情都是,当事人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不忍心告诉A这种事情,但是又觉得B太过分了。
现在这个社会,又几个妻子给丈夫洗脚的,A就做到了。
有几个给婆婆一起住(虽然他们有3套房子了,但是婆婆非要跟着儿子住,况且儿子是东北的,好像东北的有这个习惯),没有矛盾的,A也做到了。等等….(身边的朋友都觉得A是贤妻良母)。
………..到现在,A也不知道B已经背叛了她………
这让我们怎么去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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