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号10点02分,我在诸暨城南碰见几个女子叫我玩一玩,并动手拉我,我拒绝了,她们还强拉我玩去,于是,我打110报警子,请警方管一管这儿的小姐拉客现象,10点06分。诸暨城中警方来电问我现在在哪?情况如何?我如实对他们说了。10点43分,我收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的,叫我去江东路取一邮件,我叫他们送到诸暨人民南路附近,他们说不能做到,让我去取。后来,又收到一个信息,说在诸暨酒店取好了,于是,我就出发了,到了诸暨店,没有人,这时我又收到一个电话,刚要听,边上有二个陌生男人叫了我,说是我报警了,我说没有,他们说是有内部人说的。为之,他们动手打了我,后有人来观看了,才说了几句,叫我小心一点、、、、、、因报警电话被泄,受到报复,我再次报警,说我刚才的电话被人家知道了,有人来报复我了,后来,城中所警方哪儿我做了记录,他们叫我放心好了,会查明白的,我提供了三个电话号,过了5\6gd 天,一个副所长叫我过去一下,并谈了这件事,对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们会查的,然后,一晃三个月多了,这件事一直无结果,我于是发贴.贴名叫:报警电话后不到一小时被泄,报警人受到报复一贴,引起社会关注,诸既城中警方来电说有事找我谈一谈,我下班后就去了,警方叫我座一会儿,喝个茶,然后问了情况,说,你发贴,对他们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以后不要发了,如果有证据,他们可以拘留我,也可以起诉我。并要求我写一份报告,说明我发贴是错的,我拒绝写报告,警方就让我在城中所,不能回家,不能走动,不能吃饭等,我想想,我是一个受害人,因报警得到人家报复,你们不查处,反而对我一个受害人警告我发贴。以有损他们形象为由,对当事人强行喝茶达4小时久,还不得吃饭��水,而报复我的几个人则大摇大摆地进出诸暨城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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