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铭者,冀人也,年方弱冠,尝入冀地媒传之学,既肆业,殆以亲助,栖止上余某所,日以车驾嬉戏为乐。
铭之为人,勇而骄,狂而暴,有学女慕其长身伟干,美仪容,与之游。
庚寅年重阳,铭与友会,既饮,同车驰于冀之官学。有官学之生员陈女,张女者,为轮滑之戏于道,甚欢。
当此时也,铭驰至,速甚,车驾隆隆,势如雷霆,一击而陈女出,再击而张女委地。
铭既知二女之故,而会学女之意甚切,遂疾驰而走,载彼女于馨雅之台以归。
官学之生员与阍者相于言曰:必拘此人,勿使遁矣。
铭车至,众止之。
铭怒甚,下车言曰:尔等何欲?
众责之,乃曰:“吾车驾之窗,被毁若斯,不亦甚乎?”毁窗者,盖陈女也。身坠于上,故坏之。
铭复慷慨做色曰:有不忿者,首仆可也。尔等小辈识我乎?我父李刚也!
众色变,相顾无言,止。
有不识者,问曰:李刚何人也?凤姐之婿乎?不然何以名动至此?
或曰:嘘!汝小子,何敢妄言?李刚者,冀人也,以善捕闻于上谷,累官至亚捕。我等地方皆赖其庇,势甚大。尔晋人,故而不知。
其人怒曰:球!欲服我,必配凤姐方可。
是日,铭以肇事逃逸罪,拘。
陈女伤甚,疾救之,则已殁矣。
张女伤浅,幸活矣。
陈女既死,而官学哑然,内禁轮滑之戏,戒生员,勿使生事,外止访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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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怒甚,相于媒传论此事。
有以“我爸是李刚”求句,则与者众,“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我爸是李刚”之属甚多,吟唱不绝。
越数日,铭父刚者,与媒,做大恸状。
民惑之,相于言曰:其诈乎?定要观此事何所终。竟不受。
盖以民多议论,上谷之捕衙遂言必公断,无所偏。
民惑其言,议不止。
太史公曰:人言李刚,上谷善捕者,过矣。为捕者,先捕其身,次捕其家,殆可捕天下。今其子尚且未捕,可他捕乎?责己而退,不亦宜
乎?
余遍观三代及秦汉,王侯将相多如江鲫,名动当世而后世不昌者亦多矣。
宣王之世,周室中兴。幽王暴虐,周遂亡。
秦王政,混一九州,号始皇,然历二世,而秦亡。
期荫三世,尚不可得!何也?有德则助多,失德则助亦失。子孙失德,故不昌。
世言春秋之世,弑君如割鸡。然。
如齐之公孙无知弑襄公,楚之商臣弑成王,盖以君之失德,或不察,而其变见于己身。
不亦悲乎?
父不能教,则天教之;父不能制,则天制之。天意高远,不可测也。顺乎天理,庶几可昌。恃Q B虐,其亡必矣!
启铭,李刚不可不闻,而后来之暴虐强横者亦不可不察也!
痛哉!陈女!及笄之年。如月之精,丧于天狗。弃此浊世,适彼乐土!